重庆市农贸市场经营设施建设要求

 2020-03-25 15:10
 
针对疫情结束后农贸市场能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加快乡镇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改造,重庆市重新制定了农贸市场经营设施建设要求。
 
针对重庆市最新农贸市场经营设施建设要求。以下为杭州佰映的整合分享。

市场应按蔬菜、果品、粮油、干货调味品、水产品、禽蛋、

畜禽肉、豆制品、熟食、副食品、日杂、百货等商品大类科学分区,合理布局各摊位。生熟、干湿、鲜活经营区之间应有通道分隔。应有农民直销蔬菜、水果、禽蛋等的专门区域,面积不少于市场经营总面积的20%。

水产品区与其他食品加工经营区间距应不小于5m或设有效的物理隔离;食品摊位距离卫生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m,其中,熟食等直接入口食品摊位距离活禽摊位和卫生间应在10m以上。

(一)摊位。摊位设置应整齐划一,台面、柜台外立面及外沿挡水凸边应光滑平整;摊位高度宜为70-80cm,挡水凸边应不低于5cm,台面尺寸宜为长100-200cm,宽80-100cm。各摊位应统一设置摊位号牌、价格牌及相关证照的悬挂装置,高度宜为1.8-2m。价格牌、摊位号牌等标识牌应统一制作。

1.蔬果摊位。宜采用斜面或阶梯摆放式设计。

2.畜禽肉摊位。面积应不低于1.4㎡,应统一配置操作台、砧板、挂架等专用器具。有条件的宜设置专间,配置空调、冷藏柜。

3.水产品摊位。地面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有条件的宜铺设防滑地砖。应统一配置操作台、砧板、蓄养池或不锈钢盘、冷藏柜或冰台等专用器具。活水鱼销售可在鱼池、鱼缸前设挡水板,挡水板高于鱼池、鱼缸20cm。

4.熟食、散装酱菜、糕点类摊位。应配备全封闭式防尘、防蝇罩,有条件的宜设置营业专间,配备带滑门的玻璃或有机玻

璃柜、加热或冷藏设备、洗手池。

从事熟食、糕点、馒头等现场加工的应设置加工间,配备相关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宜将加工间与营业专间分开。

有条件的摊位可以安装空调,设置缓冲间供营业员洗手、更衣和消毒。

5.活禽宰杀摊位。市场活禽经营区应封闭或半封闭,且每一活禽摊位的存放、宰杀、销售三区域应适当分离。存放活禽应使用笼子,笼底设置接载粪便的设施;应设有隔离的集中宰杀场所,配备照明、通风、加热及给排水等设施设备。

(二)保鲜、计量经营器具设备。应根据《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统一配备相应的保鲜和依法检验合格的计量器具及设备。市场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公平秤。

(三)管理服务设施设备

1.办公设施。办公室面积应能满足日常管理及服务需要,受理投诉、索赔,调解纠纷,维护市场治安秩序,配备投诉电话、档案管理柜等基础设施。

2.服务设施。市场应设立导购图、公示宣传栏等公共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市场可以开办门户网站,配备上网端口和电脑等终端设备,设置便民服务区域,设置配钥匙、小家电维修等摊位。

3.治安设施。有条件的市场可以配备电子监控等治安设施设备。

4.检测设施。有条件的市场可以配备食品卫生检测等设施;

从事蔬菜、水果交易的市场可以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验设施设备;从事水产品交易的市场可以配备检测甲醛等化学物品的快速检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