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贸市场冻鲜肉类商品质量安全说明

 2019-12-30 13:54
 
要知道,一家农贸市场的成功与否,除了与项目初期的农贸市场设计有关以外,对市场正式运营后的商品安全质量的管理也有相当大的关系,毕竟不管在什么地方,食材的质量安全都是人们最为在乎的。
 
加下来杭州佰映将针对农贸市场中冻鲜肉类商品的质量安全管理进行三点分享说明,给大家提供一个参考。
 
一、鲜冻猪肉类商品销售的设施设备
 
菜市场应单独设置用于肉类预分割的整理间,室温应不高于25℃。
 
肉类销售柜台须配备根据销售品种需要的各类冷柜。销售所用的工具、盛器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
 
设置有明示标识的不可食用肉专用盛器,配置适于实际使用的水龙头。
 
二、肉类商品的销售
 
肉类商品应在25℃以下陈列销售。鲜猪肉进货后必须进行预分割;冻肉预先解冻分割,按规格分别陈列于冷柜之中,冷柜温度不高于18℃;冷却肉应直接进入冷柜中,冷柜温度以0℃~7℃为宜。
 
肉类销售区域设有温控设施,其区域温度不高于25℃。
 
肉类商品不得着地存放,不得接触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质。
 
严禁销售病死畜禽肉、变质肉、注水肉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肉类。
 
保持销售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当天销售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清洗,并应每周进行一次消毒,刀具、砧板、绞肉机、容器等应每天清洗消毒
 
肉类销售中产生的不可食用肉(包括“三腺”等垃圾肉)应置于有明显标识的容器内,由市场管理部门按有关要求集中处理。
 
三、肉类商品的储存
 
当天交易后剩余的鲜猪肉、分割肉须进行冷藏保质,保管不超过24小时。
 
冷冻肉品应贮存在温度零下18℃,湿度为95%的冷藏库内。24小时库温升降幅不超过1℃。